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思特奇2025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及预计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特奇”或“公司”)根据其生产经营的持续发展需要,预计在2025年度将与相关关联方发生涉及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及其他主营业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云服务及电信运营支撑服务等),以及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等。
公司已对2025年度可能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了合理预计,该预计额度基于公司与关联方过往实际发生的交易情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规划和市场环境变化而制定。预计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将参照市场价格或依据成本加成等公允方式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二、 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方主要为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或由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相关关联方在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领域具备相应的业务资质和履约能力,与公司发生的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和持续性。
三、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具有商业必要性和持续性。此类交易有助于稳定公司业务来源,发挥协同效应,提高运营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特别是基于公司在电信行业软件与运营服务方面的核心优势,在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领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主营业务的自然延伸和市场化的正常商业行为。
上述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亦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保持了充分的业务独立性。
四、 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已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时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该等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定价原则公允,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财信证券认为:
- 思特奇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而发生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定价遵循了市场化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 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财信证券对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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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XXXX年XX月XX日